上个月,贵州农民在家中发现一张1955年土地房产所有证。中新社报道号称此为:新中国最早一张农村土地房产所有证。此新闻立即被众多媒体转载,也陆续有人对此提出异议。南昌、扬州、开平三地甚至有市民拿出比"贵州"更早的1953年房产证,争当"最早"。看着这股热闹劲,再瞧瞧自家手中1952年的土地房产证,中山市民刘老伯不禁要问:"还有比我这张更早的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是1950年6月30日由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发布命令公布施行的。全国农村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土改,土地房产所有证就是当时农民拥有土地和房产的凭证。
■我市建国后首批土地房产证
眼前这张微微发黄、轻飘飘的薄纸就是传闻中那批"最早的土地房产所有证"。最上方从右至左写着"土地房产所有证"一排清秀的繁体字。证书是以统一印刷的格式,制定好了土地、房产、村落、地名等需填写事项,具体内容则以黑色毛笔书写。右上角标明,此为广东省中山县土地房产所有证(为了让读者较为阅读,记者给以下的原文内容标注了标点):
第一区湖洲乡(镇)湖洲村居民刘廷昆、钧泽、钧兆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二十七条"保护农民已得土地所有权"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三十条"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之规定,确定本户人家所有土地共计可耕地柒段拾贰亩捌分伍厘捌毫房屋共计壹间,地基贰段零亩壹分捌厘叁毫均作为本户人家私有产业有耕种居住典卖转让赠予出租等完全自由任何人不得侵犯,特给此证。
证书里还祥细标明了这块地东、南、西、北四方各至何地界,以及地面还有三棵龙眼树。落款时间:1952年(未标明月份),并加盖了"中山县人民政府印"红色的方形公章。
据《中山市国土房管志》记载,1951年5月中山县土地改革运动开始,以长洲乡和张溪乡为先行点。广东以中山县为改革试点县之一。取得初步经验后在全县的201个乡、77.7万人口的地区铺开,至1953年2月结束。市国土房管一位工作人员表示,1950至1951年我市开始集体换证,用人民政府契证取代国民政府发的契证。随后,在1956-1957年,以及1985年还有两次大规模的换证。以此来看,刘老伯手中的土地房产证应是我市颁发的首批证书之一。
■一纸证书承载农民对地权的期盼
讲起这张土地房产证的来历,刘老伯有点感慨。这张薄纸经历了半个世纪,虽已泛黄但仍清晰可见,但证上的三位产权人却已做古。而这张薄纸仍清晰见证那段历史(中山废除了封建地主土地占有制度,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所有制)。
刘老伯的爷爷民国时去了檀香山打工,赚了点钱就回到板芙湖洲村买地、建房、娶妻、生子。解放时爷爷已去世,新成立的人民政府于是将土地房产证分给了三兄弟。接着,刘老伯也在爷爷建的房子里出生、娶妻、生子。现在,小儿子也已经34岁了。半个世纪以来,政府的土地房产证已由一张纸换着了火红的证书。虽然有了新证书,但刘老伯仍将这张"纸"保留在身边。"这是我们刘家的见证嘛,当然要留下来。"对于刘老伯来说,这是家族的见证。
但作为一段历史的见证,首批土地房产证书却承载着中国农民对土地支配权的渴望。对土地改革的作用,现今史评为:摧毁了农村中的封建剥削制度,提高了农民的主人翁地位的政治觉悟和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确定了贫农在农村中的优势,有力地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据市档案信息网资料显示,建国头3年,中山县在极其错综复杂的形势面前,抓住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这个中心环节,到1952年,就把遭到严重破坏的国民经济恢复到接近历史的最高水平。1952年是自中山解放以来第三个丰收年。当年农业产值6075.31万元,比1949年增长42.6%,稻谷总产22.62万吨,比1949年增长51%。有效地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
■土地证:社会变革的翔实史料
去年一批涉及全国各地的土地房产证照资料被市档案馆征集进馆。如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政府于1950年1月3日向本县康桥乡农民分田地时颁发的土地证,为被专门收藏、研究土地证的原收藏者称,该证是建国后颁发的土地证中"时间最早、样式最小、印刷色泽及质量、用纸、字体填印都好,堪称全国第一"。除此外,还有发给地主的土地房产证、上海"特别市"土地证、"国共合作"的土地证等等。
我市档案馆副馆长高小兵,在其撰写的《风云沧桑土地证》一文中就对土地证进行了评价。她认为这些证照所含信息丰富,如法规条例、土地价格、税票数额、相关责任人签名(如县、市长)、行政区域及机构名称、印章、印刷版式及图案等等,都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为社会各界人士研究中国社会各方面的变革提供了又一翔实的原始依据性史料。